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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卫党委、教委《关于组织开展“2019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为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我校现组织开展“2019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中国籍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推选条件

1.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增强“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练就过硬本领,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亲身参与中受教育、长才干。

5.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具有大爱大德大情怀。

6.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7年起),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

三、申报方式

1. 学生可采取自荐、院系推荐方式申报,各系、部、二级学院根据推选条件,可推荐“2019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1名。

2.被推荐学生填写《2019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报名表中“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并提供证书电子版。

3.学生报名表及相关事迹材料请于2020628日(周日)中午12前汇总至院系辅导员老师处,二级院系做好核实工作。各院系请于2020628日(周日)下班前将被推荐人电子版材料(相关报名表、事迹材料等)一并汇总至学生工作部。

四、各系、部、二级学院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在院系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学校组织评审后,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与“2019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上海戏剧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0625

2019年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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