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现开展该项目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1、当年在籍的普通高校本科生及硕士生、博士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推荐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2、注重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侧重其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三、推荐名额及评审程序
1、学生可采取自荐、院系推荐方式申报此奖项,各系、部、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宝钢优秀学生奖侯选人1名。
2、被推荐学生填写《上海戏剧学院2019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表》,《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等内容。
3、“院系综合评价意见”要写明对推荐学生准确、全面的评价性意见,并由院系领导签名,同时加盖院系公章。
四、日程安排
6月12日——6月27日,开展院系层面推荐评审工作,被推荐学生填写《上海戏剧学院2019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表》,各院系请于6月27日(周四)前通过辅导员老师将推荐学生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至学生工作部(处)。
上海戏剧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