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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31号)及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学助[2019]21号)文件规定,现启动我校国家三奖评审工作,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名额及奖励标准

根据上海市教委下达的名额,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人,上海市奖学金名额为4人,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57人,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必须是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特别优秀的学生,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7、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具体申请条件详见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四、申请学生请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并于2019916日(周一)前将申请表纸面版及电子版,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提交院系辅导员老师处。


  详见下方奖学金管理办法及申请表


上海戏剧学院学生处

201999


上海戏剧学院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docx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docx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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