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一、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介绍
1、本科生每人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MA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9200元,全日制MFA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3、校园地贷款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毕业当年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期限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还本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4、学生毕业后应按时还款,否则将影响个人诚信记录,严重违约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20级新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需提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短信回执验证码”交学校学生处,并由学生处责学生资助的老师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录入电子回执单,完成助学贷款校内手续。
划重点:
因国家开发银行规定需于当年10月10日前完成高校回执录入,为避免影响贷款下达,请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务必在9月30日(周三)前将受理证明或短信回执验证码图片发送至指定邮箱:87253196@qq.com,并注明院系、班级、姓名。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1、准备材料(10月9日前)
学生在选择校园地贷款方式之后,假期期间需准备以下材料:
(1)上海戏剧学院学生助学贷款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专区内下载)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一式三份),
(3)学生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集体户口需后保处加盖公章)
(4)学生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5)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专区内下载)
(6)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7)父母户口本复印件(有地址一页、双方名字各一页)
(8)建设银行借记卡(一类卡)
2、递交材料(10月9日——10月16日)
(1)2020级本科生、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当天至“绿色通道”办理处递交相关材料;
(2)10月9日后,学生请将材料交到各校区指定办公室:
华山路校区:仲彝楼101学生处 干老师 电话:62483329;
昌林路校区:1号行政楼(南)109学生处 单老师 电话:51768326;
莲花路校区:行政楼101学生处 徐老师 电话:54806208;
虹桥路校区:舞蹈中心D栋小洋楼综合管理办公室 张老师 电话:34227481。
3、签署贷款合同(10月下旬--11月)
符合贷款条件的同学由学生处组织学生集中到中国建设银行进行签约,确定贷款年限和贷款金额。
4、贷款发放(11--12月)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附件1 上海戏剧学院学生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