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上海戏剧学院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上海戏剧学院2026年度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各院系: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5〕8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财〔2014〕19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上海戏剧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均有资格申请。
二、评定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2.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一次性发放。
四、名额分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6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6〕62号)及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通知文件,我校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8名,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院系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人数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名额分配方案,具体详见《上海戏剧学院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五、评审组织
1.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管理本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2.各院系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院系层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六、评审程序
1.启动评审
9月14日(星期一)16:00前,各院系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制(修)订本院系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并在本单位评审工作通知发布前,请将本院系评审实施细则报送学工部备案(标题署名“***院系202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发至邮箱sta_yjz@163.com,同时发布予本院系所有师生知晓。
2.评审流程
(1)院系发布申报通知,博士研究生根据申请条件和申报通知,向所属院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佐证材料等申请材料(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格式文档)。
(2)申报学生的事迹材料面向所属院系全体学生提前公布,院系对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3)不需参加校级评审的院系,院系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院系实施细则,根据申请人综合表现,评议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相关评审材料10月10日下班前报送学工部。
(4)需参加校级评审的院系,院系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院系名额,根据实施细则推荐1名候选人,对候选人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于9月24日前将院系推荐候选人名单和相关评审材料等报送至学工部复核。评审领导小组后续统一组织校级专家评审会,评审安排后续通知。
(5)10月13日前,学工部汇总获奖候选人名单,报呈评审领导小组核准后,在全校范围内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相关材料
1.必须由研究生本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科研成果清单。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时间、字数,同时需提交代表作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2.博士研究生须提交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附件2),其中1封由境外高校专家撰写,该专家需对申请者的研究(或创作) 领域有较深入了解,且须具有正高级职称,需推荐专家手写签字。
3.申请本奖所填科研成果(或创作实践)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与申请奖项层次相对应)获得;在规定学习年限培养期间(且在规定日期期间)的成果均可参评,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戏剧学院;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应提交其上次获奖后取得的新成果。
4.请各院系将推荐人信息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纸质版材料,并将以院系为单位电子申请表格、汇总表等文件至奖学金评定特设邮箱sta_yjz@163.com,邮件主题格式:院系+博士国家奖学金汇总,请各位同学将申请材料交至各院系,由院系统一汇总。
5.纸质版提交材料:(1)附件1《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及科研成果复印件;(2)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3)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4)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5)附件5《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以上材料请于规定时间节点提交至学工部,其他材料院系自行留存。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鉴于每年的评审时间都非常紧迫,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根据时间节点,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各项工作。
2.各院系要确保参评学生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3.评审结束后,各院系要认真总结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中可予推广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积极提出相关的工作建议。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
附件
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5:《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