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5〕8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25年修订)》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奖类别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次。
二、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上海戏剧学院学籍且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留学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研究生除外;博士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不在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内。
三、评定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五)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六)申请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
四、评定比例和奖额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名额以各年级当年参评总人数为依据,分别为10%、25%和30%。奖金金额以当年财政下发额度为准。2025级新生无需申报,按10000元/人标准发放。
五、评定程序
1.高年级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采用申报制,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学校的评选条件提出申请;
2.导师及院系审核;
3.学生提交材料,由学工部和研究生部组织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综合评议;
4.名单公示;
5.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
六、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表。
2.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请将申请表内填写的科研成果录入研究生部学生系统以备审核。
请各位申报同学于10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佐临楼106办公室,集中收取材料时间:10月28日上午10:00——下午4:00。电子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sta_yjz@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年级-博士学业奖学金-姓名。